20 多歲或 30 多歲開始使用 retinol:循序漸進的計畫
Retinol 仍是針對細紋外觀和膚質不均研究最多的成分。它也是人們最常在第二週就停用的成分,因為會脫皮和刺痛。
解決方法幾乎總是用量更少、使用頻率更低。
溫和入門的前 8 週
- 第 1–2 週:豌豆大小的用量,每週使用 2 個晚上
- 第 3–4 週:如果肌膚感覺良好,增加到每週 3 個晚上
- 第 5–8 週:每隔一晚使用
- 如果會刺痛,先擦保濕乳液,再擦 retinol(「三明治法」)
- 每天早上都要擦防曬——不可妥協
懷孕或哺乳期間請停用;肌膚適應期間,也先暫停使用去角質酸類。
Retinoid 家族(以及較溫和的替代成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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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適合」開始的年齡,沒有你是否想持續使用來得重要——而且 retinol 是可選項,不是你必須趕上的期限。如果你想嘗試,請從濃度較低、標示清楚的 retinol 開始,連續幾週每週一個晚上在全臉使用豌豆大小的用量。等肌膚完全乾燥後再擦;前後都擦保濕乳液,可以讓剛開始的階段更溫和。如果肌膚一直感覺舒適,再增加到每週兩次,之後才考慮提高頻率。
稍微乾燥是可能發生的狀況;持續灼熱、腫脹或疼痛性龜裂,都是該停止的訊號,不要硬撐。剛開始時,同一個晚上不要使用去角質酸類和 benzoyl peroxide,白天則要使用廣效 SPF 30+ 防曬。懷孕期間通常會避免使用 retinoid;如果你已懷孕、正在備孕,或不確定哺乳期間能否使用,請向醫療人員確認。如果你有皮膚疾病或曾有強烈反應,可以請皮膚科醫師協助選擇適合的起始方式。
通常,能持之以恆的無聊計畫,勝過第二週就放棄的雄心勃勃計畫。
使用 retinol 期間如果預約了皮膚科雷射療程,最好提前幾天停用呢?
這要看雷射種類和強度,療程診所的指示最優先。預約時請告知 retinol 產品名稱、濃度和使用頻率,並確認何時停用。為了減少刺激,許多診所通常會建議療程前幾天停用,但很難一概而論,訂出固定的停用天數。像飛梭或磨皮雷射這類需要恢復期的療程,尤其應遵循診所指示,這樣比較安全。
療程後,如果肌膚仍有刺痛或脫皮,就先不要重新開始使用 retinol;等泛紅和敏感退去後,向診所確認何時可以恢復使用。重新開始時,也最好像剛開始使用時一樣,從低頻率慢慢恢復。如果療程後出現水泡、劇烈疼痛、腫脹或泛紅逐漸加重,請立即聯絡診所。